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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与艺术发展矛盾关系断想

【编 者 按】由本刊编辑部与文艺报社、武汉大学中文系联合主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时代文艺的发展问题”学术研讨会于2001年11月1日在武汉大学召开。来自全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50余名专家学者,针对高新技术时代文艺的发展方向及其特征、网络文化及信息技术革命对文艺功能的深刻影响、时代与艺术发展的矛盾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研讨。本期除以笔谈形式刊发的一组文章外,还重点发表了中共中央党校龚育之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毛崇杰教授的两篇专题文章,前者在对于科学技术发展所进行的人文思考中论述了“科学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及意义,后者从哲学的角度对艺术进步的概念、高新技术时代艺术形式的变化及其对人类精神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摘 要 题】科技与文艺
【 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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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高新技术的进步与文学艺术的发展处在深刻的矛盾之中,处在命题与实际上的悖论之中。我们在研究它们相互关系中的正面影响的同时,有必要注意它的负面效应。
  我们不能不看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破除了宇宙自然与生命思维的许多神秘的同时,也大大压缩了人类想象的空间,摧毁了不少“诗意栖息”的社会生态环境,严重冲淡了温馨和谐的人文情感。人们惊呼科技产业化时代艺术人文精神的丧失,惊呼现代科技对传统艺术精神和艺术魅力的瓦解,惊呼经典意义上的艺术价值受到越来越大的藐视。
  有人估计,科学与艺术的“整合”可能成为21世纪的一个趋势。可是,科学与艺术毕竟是人类存在和需求的两个相对独立的方式和基本分支。李政道博士说:“科学与艺术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的创造,它们追求的目标都是真理的普遍性。它们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不可分的。”(注:李政道主编:《科学与艺术》,上海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这是对未来高科技时代前景的一种有远见的预测。但这里的问题是:科学与艺术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那么,这枚“硬币”是什么呢?我以为,这枚“硬币”就是人性本身。科学是人的求真、求规律性的本能的产物,艺术是人的求美、求情感性的本能的产物。就说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的创造”,追求的目标都具有“真理的普遍性”,但这个“真理的普遍性”在两者之间是有原则差别的。科学为人性的某一个方面服务,艺术亦为人类的某一个方面服务,如果把科学沦为艺术的手段和工具,或者把艺术沦为科学的手段和工具,那么,符合人类的真正的“创造”基础就会遭到双重打击。“硬币”的“两面”永远应该是“两面”,即使是“不可分的”,也不能“整合”成“一面”,否则,人类的精神结构势必带来人为的缺陷。
  比如,知识分子大都有一种语言嗜好症。但在泥石流般的纸浆生产、印刷品的雪崩效应与出版业的马尔萨斯梦魇面前,不少知识分子又似乎怀有一种语言恐惧症。他们开始愿意通过影像和音响,迅速领会事物,大有庄子“目击而道存”、达摩“不立文字”的味道。他们感到视觉除了可为理智活动的高层结构提供比喻外,还可当作各种知觉的范式,当作其他感觉的尺度。这种精英文化向以视觉文化为特征的“大众文化”的转移,难道不会使传统的语言艺术萎缩萧条黯然失色吗?
   2
  高科技的进步带动着“全球化”进程。随着电子媒介的一体化,人们日益感到“全球性”的表象已成为一种强大的意识形态。它使虚假的世界图像,成了人们普遍的价值出发点,使人们熟悉的地域性文化和精神面临意义和价值虚无的危机。在号称“第四媒体”的网络媒体中,传统的以地方种族生存模式为内涵的时空模式被转化为普遍化、标准化并且纯数量化的时空模式。图像成了一种不被当作符号的符号,伪装成具有自然的直接性和呈现性。语词则是它者,通过将非自然的成分引入时间、意识、历史的世界之中,并运用符号思维的外在干预,造成自然呈现的中断,形成人为而任意的对人的愿望的生产。这一转化,往往是抽空独特性并对真实而具体的本地日常生活经验、特有的民族性格加以取消。虚拟的世界和一厢情愿的情景替代了人们的真实处境。“网络文学”的出现便具有代表性。
  “网络文学”很年轻,且雄心勃勃。但是,“网络文学”与摄影文学、影视文学一样,只是一种“嫁接”的不明确的说法。网络只是一个沟通的工具,一种新兴的传媒。网络的出现,并不在本质上意味着传统文学面貌的根本改观。现在,“网络文学”还是文学的一种,只是所用工具和传播渠道不同而已,说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有本质的区别,还为时过早。有人讲:讨论网络文学与一般文学的区别就像讨论网络爱情同传统爱情之间的区别一样无聊(注:见《网络文学的最好时期已经过去?》一文,载《文汇报》2001年7月14日。)。有人甚至不承认“网络文学”的独立性,认为,“‘网络文学’其实是一个伪概念,它属于商业范畴,而不是艺术范畴,从来没有一种叫做‘网络文学’的文学样式,我们通常看到的那些所谓的网络文学作品,不是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就是把玩聪明,尽情戏噱的小品文”,“所谓的‘网络文学’,大多数是与文学的品质格格不入的”(注:见《网络、功利与文学》,载《文汇报》2001年7月21日。)。相当不少的人感觉:网上的作品显得很粗糙,没有文学味,人物怪,语言也怪。认为“网络文学其实是只有网络,没有文学,它只是一种文化快餐而已,可以说,文学的审美特性在‘网络文学’上已被划上了句号”(注:见《网络、功利与文学》,载《文汇报》2001年7月21日。)。一位叫杰克·明戈的美国作家也说:“80%的网络上的都是令人讨厌的,10%由于其思想偏执而令人发狂,而只有10%是精彩而有趣的,值得令人拼命地想看完它余下部分。”(注:转引自黄鸣奋:《网络时代的许诺:“人人都可成为艺术家”》,见《文艺评论》2000年第4期,第6页。)
  细细想来,单从叙述形态、叙述方式、文本结构等方面对传统纸媒作品与“网络文学”作一特性鲜明的划分,确乎是困难的。“网络文学”和文学一样,也追求更自由的表达和合乎个性的作品,它只是以首发在网络平台为界定方式,在网络这种新的创作平台上面,获得更广阔的传播空间。如果这样讲不歪曲事实的话,那么,“网络文学”虽可以不以纸媒为最终目的,不讲究作品的成活率,对特点鲜明的半成品表示格外关注,但纸媒对它毕竟具有诱惑力,与纸媒的亲密接触,更能激发“网络”文学的活力,这同网络作者成名之迅捷与流芳之短暂是联系在一起的。目前,大批“网络文学”丛书、网络作品的问世,“网络文学”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内容上向传统文学靠拢,并同样日益商业化,相当有力地证明着这一点。有研究者把“网络文学”的特性定在“它的自由,它的随意,它的不功利”(注:陈村2001年7月3日在“榕树下”发的题为“网络文学最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的帖子。)上,看来是过分理想化了。
  网络文学虽然提供了一个“自由言说”的空间,这种言说本身是朝向一个虚拟群体的,影响这个空间的实际上是潜在的、更有吸引力、更有力量的所谓“大众”。虽说它是“虚拟”存在的,却也支配着“言说”者的观念和话语方式,绝对的“自由”,恐怕就是在“网络文学”无法转化为传统纸媒的时候也难以做到。“网络文学”这种没有任何阻碍的发表通道已经产生了一种高科技时代的焦虑:作品的好坏判断标准到底从何种渠道获得呢?取代获得物质激励机制的交流激励机制,能够长久吗?
  在“网络文学”中,作者“一切自然的、社会的身外之物都剥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自我。人们的行为则是完全从‘真我’出发的、缺少外界约束的行为”。(注:严耕、陆俊、孙伟平:《网络伦理》,北京出版社,1998年。)由此,许多“网络文学”,不仅取消了其价值支点,而且取消了有着统一人格的作者,使罗兰·巴特“作者已死”的判断真的得以实现。网上“接龙”的所谓“交互式文学”,也取消了上的人格主体。记得一位美国学者在《媒体哲学》一书中这样指出:在电子空间中,我能易如反掌地改变我的自我,在我知其无尽的嬉戏中,身份变成无限可塑。这一状况无疑使文学抽掉了个人心灵的根基,而代之以“飘游的主体”。这种身份的不断飘移、不断改变,证明着身份认同的艰巨。这样一来,“网络文学”就在相当的程度上取消了传统作者的襟抱与胸怀,也令人无法读到作者的诗情全貌。
  “网络文学”遮蔽了真正具有独立品格的,在公众趣味中,塑造了一种类型化的标准。它实际上成了大众的产物而不是个人的产物。由此,令它具有传统文学那种特殊的审美品质就很不容易。有研究者担心,在网络文学中,“我们无法领略到独特的思想,深邃的心魂和崭新的存在,相反,有的只是千篇一律,众口一声,他们不像是一个者的产物,而像是一个大众工厂的初级产品”。(注:刘泰然:《质疑网络文学》,《文艺报》,2001年1月9日。)有人说:写情、读情,是“网络文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网民情感生命的大释放,是物欲挤压下的心灵喷火口。“网络文学”提供的情感世界是它给今日社会提供的一个可宝贵的重要的发现。这应该说是不错的。但是,肤浅的“泛情主义”、逃离社会内容的爱的“呓语”,同样会带来作品的贫血与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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